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 增值電信業(yè)務 ISO體系認證 CMMI軟件成熟度認證 專精特新企業(yè)認定 新技術新產品
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的主要區(qū)別:
1.商品商標是用以將商品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來的一種標志,具有區(qū)別商品不同出處的功能,表明商品質量和特點。服務商標是用以將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同他人的服務區(qū)別開來的一種標志,具有區(qū)別服務不同出處的功能,表明服務質量和特點。
2.商品商標出現(xiàn)較早,保護商品商標的法律頒布就早,我國首部保護商品商標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頒布的《商標注冊試辦章程》。服務商標出現(xiàn)較晚,保護服務商標的法律頒布就晚,我國首部保護服務商標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后的《商標法》(自 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3.在實行自愿注冊原則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實行強制注冊,如卷煙:和人用藥品。而服務商標則全部為自愿注冊,不存在強制注冊。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標使用 在具體商品上。服務是無形的,服務商標使用在具體服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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