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復審申請,商標將歸于無效
在三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提出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
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
商標注冊人的名義等事項發(fā)生變更
授權他人使用,須向商標局提出備案申請
到期前持有人放棄或部分放棄商標權
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權轉讓給
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宣告該商標無效
商標注冊后,如有文字填寫錯誤
注冊證遺失或破損的,向商標局提出補發(fā)
實施《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國家標準
24小時提交商標局
1個工作日獲受通號
1對1專業(yè)售后服務
20000個成功案例
更高的成功幾率保障
高品質服務帶來更好
的價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