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中文商標注冊 別人注冊了兩個字 我可以注冊四個字么 前兩個字相同
2018-04-14
四個字的商標其中前兩個字被他人注冊,是否仍具有顯著性
1、如果四個字的商標組合在一起具有顯著性,則不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如果存在如下情況,則判斷商標為近似和不具有顯著區(qū)分性,而將導致商標被駁回。
2、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qū)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如蒙爾斯特、蒙爾斯吉;帕爾斯、帕洛爾斯;萊克斯頓、萊克斯蔓。
但首字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qū)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的除外。
如東方雪、東方雪狼;迷爾派斯、舒爾派斯;電老虎、電飛虎。
3、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如蒙原、蒙原肥羊;綠安、綠安服飾。
4、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如日新、日新生物;桃源、生態(tài)桃源;老龍?zhí)?、老龍?zhí)渡饺?;首信、首信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