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獲得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應注意什么?
2018-05-28
專利權人的權利 1、獨占實施權 獨占實施權包括兩方面: (1)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chǎn)品依法享有的進行制造、使用、銷售、允許銷售的專有權利,或者專利權人對其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專有使用權以及對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chǎn)品的專有使用權和銷售權; (2)專利權人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特權。除專利法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jīng)其許可實施其專利,即為生產(chǎn)經(jīng)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允許銷售、進口其專利產(chǎn)品, 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允許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chǎn)品;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jīng)其許可實施其專利,即為生產(chǎn)經(jīng)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chǎn)品。 2、轉讓權 是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jīng)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3、許可實施權 許可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并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4、標記權 標記權即專利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其專利產(chǎn)品或者該產(chǎn)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 請求保護權是專利權人認為其專利權受到侵犯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請求專利管理部門處理以保護其專利權的權利。保護專利權是專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經(jīng)專利權人許可而實施其專利,侵犯專利權并引起糾紛的,專利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6、放棄權 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權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繳納年費的方式自動放棄其專利權。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專利權人提出放棄專利權聲明后,一經(jīng)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其專利權即可終止。 放棄專利權時需要注意:A、在專利權由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有時,必須經(jīng)全體專利權人同意才能放棄;B、專利權人在已經(jīng)與他人簽訂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情況下,放棄專利權時應當事先得到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還要根據(jù)合同的約定,賠償被許可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否則專利權人不得隨意放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