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注冊歐盟商標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17-10-28
歐盟商標注冊優(yōu)點
●費用低。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八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保護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8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zhí)行;
●已注冊之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享有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yōu)先權;
●一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超過3類的,每類費用須另加
申請人主體資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請注冊商標。對于外國人,所屬國是巴黎公約或世界貿(mào)易組織成員國的國民,或在歐盟成員國或巴黎公約成員國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實營業(yè)場所的法人,或所屬國與歐盟有互惠協(xié)定的該國國民,均可申請注冊商標。
歐盟商標注冊材料
1、商標圖樣。
2、經(jīng)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3、申請書,內(nèi)容應包括申請人名稱和地址、國籍,以及商標使用或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