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商標侵權行為不賠償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2018-05-28
商標侵權中“商標使用”的構成要件
除一般的構成要件之外,構成商標侵權的“商標使用”還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侵害了商標權專用權和禁用權;
2、破壞了商標識別功能,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具體如下:
1、侵害了商標權專用權和禁用權。
專用權指商標權人有權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就其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標識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禁用權指商標權人依據(jù)其注冊商標而取得的禁止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其目的是為了排除他人對自身商標權利的侵害。
2、破壞了商標識別功能,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商標侵權是商標權人以外的其他人對商標進行的使用,其目的是為了在他人的標識與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之間建立起特定聯(lián)系,從而破壞原注冊商標的識別功能,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發(fā)生混淆誤認,將原本由侵權人提供的商品與注冊商標權人聯(lián)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