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集團簡介 關注我們
幫學院 商標分類表-2024尼斯分類 知識產權交易

快幫集團

首頁 > 知識干貨 > 【商標服務】因商標近似而構成的侵權應具備哪些法律要件

【商標服務】因商標近似而構成的侵權應具備哪些法律要件

2016-02-07
商標侵權行為的成立需具備以下四個方面的要件: 第一,必須存在違法行為。即行為人客觀上使用注冊商標,既沒有取得商標權利人的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其行為具有違法性。行為人一開始使用商標時沒有取得商標注冊人的授權或許可,但事后得到其許可或追認,或者是商標注冊人在得知這一情況后不理不問、表示默認,這種行為不存在違法。 第二,必須有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對其造成的損害結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質損害,也可能是無形的經濟損失,或者是兩者兼而有之。具體可表現為商標權利人的產品銷量下降,利潤的減少,因制止侵權而造成生產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標信譽度降低、遭到消費者投訴等。 第三,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這種因果關系具有多樣性,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如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也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如為侵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如果損害結果是由一系列行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為人偽造商標標識、中間人負責運輸、銷售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行為實施者均有可能成為侵權人,構成共同商標侵權。 第四,行為人的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故意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明知他人的商標已經核準注冊自己無權使用,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過失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應當知道他人的商標已經核準注冊的情況下,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創(chuàng)業(yè)資訊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6823號

   

京ICP備16051929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許可證編號:京B2-20190686

   

專利代理機構代碼:16087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1101082019043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編號:DLJZ110108202100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