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不注冊商標有哪些風險
2016-02-28
《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guī)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視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由此可見,如果企業(yè)不進行商標注冊就存在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這就是所謂的侵權行為,所以,使用未注冊商標,不管你本意如何,總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
1、商標核準注冊后就受到法律保護,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2、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qū)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3、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qū)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
4、一個企業(yè)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最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