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 增值電信業(yè)務 ISO體系認證 CMMI軟件成熟度認證 專精特新企業(yè)認定 新技術新產(chǎn)品
商標作為無形財產(chǎn),商標注冊人死亡后,可以依照財產(chǎn)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提出注銷申請的,應當提交有關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jù)。
注冊商標因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被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
這一規(guī)定實際上承認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繼承問題。也就是說,作為自然人的商標注冊人死亡,在法定期限一年內應由合法權利人辦理注冊商標移轉手續(xù),注冊商標專用權將因此移轉給新權利人,新權利人即繼承了商標注冊人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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