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業(yè)必須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相信不少有創(chuàng)業(yè)想法的人都會遇到這樣的疑惑:到底是注冊公司進行經營好,還是注冊個體戶進行經營好?注冊有限公司在稅收、經營等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個體戶真的就“不做賬、不征稅、不檢查”嗎?
個體戶真的不用做賬嗎?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個體戶也得建立賬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賬本一樣。如果實在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也得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當然《辦法》里也說了:個體戶可以聘請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事宜。像一些小商店,辦理了國地稅稅務登記后,收到稅局稅收定額的通知,核定個體工商戶為雙定戶,那么每個月稅局會定期幫助辦理納稅申報的?!半p定”指的是定期、定額。“雙定戶”是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業(yè)戶的簡稱。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是稅務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規(guī)定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并以此為計稅依據(jù),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但是如果是查帳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就要建帳和自行申報國稅、地稅的稅費了,可以請一個會計進行帳務處理和納稅申報,也可以聘請會計中間代為建帳和報稅,所以個體工商戶要不要做帳,分情況來確認!
2.免稅之說
這是指的個體工商戶月銷售收入低于3萬元季度銷售額低于9萬元以下可以免繳增值稅。注意:這個季銷售額9萬以內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可不僅僅是針對個體戶!是對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論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2017年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財稅[2017]76號《關于延續(xù)小微企業(yè)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將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政策優(yōu)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原來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由于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亦或者由于業(yè)務需要申請為一般納稅人,那么這個免繳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和你沒有什么關系。況且,除了增值稅之外,公司要交企業(yè)所得稅,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稱之為“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都是一樣的。敢問,個體戶哪兒免稅了?
3.“免于檢查”之說
首先,個體工商戶每年6月30日前也必須登錄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提交工商年審相關的年報!不按時提交年報的,會進行黑色單同時還會有罰款,工商部門還是查你!查帳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注銷的時候也要查帳清稅后,才可以注銷!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13-14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向社會公示。
一旦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你就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你的信用信息會共享到有關部門單位,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融資貸款等各領域受到限制,也就是說“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此外,個體戶也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象,隨時可能被行政執(zhí)法部門抽中,你的頭上時刻都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千萬不能有僥幸心理,還得老老實實,誠信守法經營!
4.“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說
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相關許可審批才能經營。不存在誰的流程比較少的問題。并且,個體戶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都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我們在創(chuàng)業(yè)時,個體工商戶和注冊公司到底誰好呢?
個體戶的名稱中不能有“公司”二字
想要高端、大氣、上檔次,還是注冊公司吧!這些年,不少個體戶為了圖個高大上的名稱,擴大自身影響力,擅自在店堂廣告、個人名片、經營合同、產品畫冊、戶外廣告等將商戶名稱改為“某某公司”,構成虛假宣傳、夸大宣傳、不正當競爭,被工商部門查處的案例可不少。希望你不是其中一個或者是下一個。
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
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
因為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要變也只能是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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